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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音乐教材应包括音乐教科书和配书VCD光盘

日期:2006-7-7 6:46:47  点击:   作者:初中音乐…  来源:初中教案论文

我国当前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无论是使用传统的音乐教材,还是使用音乐课标引领下的新教材,发给学生的仍然只是一本带有乐谱、歌词、音乐知识及简单画面的教科书。虽然教材编写部门也为音乐教科书制作了配书“磁带”,却只有大部分音乐教师在使用。即使也有教材编写部门研究制作了配书多媒体音乐光盘,但也局限在音乐教师课堂教学的使用范围,根本不利于学生的学习。这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连电脑都没有摸过的音乐教师来说,更是“渴望”而不可及。
一、音乐教科书中所提供的只是音乐作品的半成品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关于“教材开发与管理“明确指出:“教材改革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主动探索知识的发生与发展,同时也应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教材内容的组织应多样、生动,有利于学生探究,并提出观察、实验、操作、调查、讨论的建议。”
然而,我们发给学生的教科书只是音乐作品的半成品。因为,这种以教科书为载体的音乐作品对于学生学习、感受音乐来说,不能直接发挥作用。也就是说,不利于“学生探究”和“独立操作”为此,笔者继续提出“音乐教材应包括音乐教科书和配书VCD光盘”这一观点,其理由是:
音乐是听觉艺术,这是音乐的自然本质属性。人们欣赏音乐作品绝不是通过学唱乐谱来实现的,而是从“听音乐”开始的。尤其是在大众音乐环境中,无论是成人还是少年儿童都因为音乐(歌曲或乐曲)“好听”才要去欣赏和学唱的。即使是专门从事音乐的人也很少有人通过读乐谱的过程来感受和欣赏音乐。然而,在中小学生还不会或不怎么会读乐谱的情况下,只发给他们一本带有歌词、音乐曲谱和音乐知识的教科书,他们几乎没有多少能力,也没有兴趣直接从教科书中去感受音乐。因此,现实中学生对音乐教科书中音乐作品的学习,仍然被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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